| 名人的墓该不该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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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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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工笔画大师潘挈兹的儿子最近捧着父亲的骨灰从北京赶到浙江故里。在武义县柳城镇龙山公园,一座占地280平方米的墓茔已由当地政府修好。在家乡入土为安是潘老生前的心愿。想不到的是,家乡的村民们却对此另有看法,并对修墓本身提出了异议,认为这违背了殡葬改革的精神。有的说,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老百姓死后要入公墓,名人为什么就能搞特殊化?还有的认为,在公园里修墓,破坏了风景。
但是,有关方面却另有一番理由,认为公园里已经建造了“潘挈兹艺术馆”,此次修墓,不仅是对潘老的尊重,也构成艺术馆的一部分。潘老德艺双馨,这样做对后人也有教育意义。
那么,名人的墓到底该不该修呢?
从报道看,柳城镇此次为潘挈兹先生修墓是报告给了县民政局,民政局又报到了县政府,后由县政府发抄告单,允许修墓。然而在《殡葬管理条例》中,我们却没有看到名人可以搞“特殊化”的规定。退一步说,即使可以“特殊化”,县政府也没有批准的权力。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位干部介绍,条例中对达到一定条件的侨领、爱国楷模,明确可以由侨办签署意见后实行土葬;但对于名人修墓,目前还没有新的文件出来。无论如何,都应经过省级民政厅的批准。
潘挈兹先生家乡的政府为美术大师修墓,其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正如该镇负责人所说的,既是出于对老人的尊重,还可以作为一处教育基地。但是,朴素的村民们提出的这些问题,恐怕更值得我们深思。既然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公民死后的骨灰应该安放公墓,并且对名人的“后事”没有作出“特例性解释”,那就应该视为与一般公民同样要求。(南方日报蹇庐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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