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阅上海某报,在A6版上刊有一幅刘欢抽着烟斗形象的照片,并说明刘欢个唱会举办得尽善尽美,主办演出的公司还为观众制作了6000册精美的纪念册,其中就有两枚面值80分的邮票。刘欢因此成为中国内地首位被印上邮票的流行歌手。文中还赞赏:“令人惊讶的是,纪念册中的刘欢还酷似贝多芬”。阅罢此则新闻,颇有几点不解和不安。其一,什么样的人可以上邮票?国家有何规定否?我国是否有“邮票法”可作依据?其二,邮票乃是国家邮政部门发行的邮资凭证。一家演出公司有权制作这样的邮票吗?其三,即便“刘欢上邮票”,那么选用抽着烟斗的形象,此实与当今世界各国大力宣传烟害、鼓励戒烟、限制吸烟、提倡禁烟、向烟害宣战的时代潮流是大相径庭的。(新民晚报颜兹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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