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出口文物需要通行证今年4月至10月,宁波海关陆续查获无证出口的一般文物近1000件,均为民国时期木制家具,数量之大在宁波口岸尚属首次。据了解,宁波若干家文物销售单位以普通木家具向海关申报出口,而实际上这些木制家具中有近1000件产于民国,属一般文物。在海关查验这些文物时,销售单位均因无法出示一般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鉴定标识,被海关当场查获,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货物处理。宁波海关告诫广大文物销售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出口一般文物必须取得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鉴定标识,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浙江日报通讯员陈亮、记者黄宏)
站长兼总编辑:柳长忠 编辑部主任:陆舍无 本站法律顾问:刁品纯 网络总监:何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