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礼逊楼甘棠第险被拆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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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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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礼逊楼是最近政府抢救成功的古迹 文物保护法例的不健全,加上香港是一个寸金尺土的商业都市,致令政府在抢救古老建筑物时往往有心无力,通常是透过协商的形式延缓有价值的建筑物被拆卸。
二○○二年,二级保护文物“甘棠第”面临被摩门教的业主清拆重建的危机,因市民游行反对,加上政府积极与业主磋商,老屋得以暂时保存。其后古物古迹办事处不断与该业主洽讨保留方案,政府稍后将有好消息公布。
二○○三年,位于屯门何福堂会所的马礼逊楼在被业主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决定拆卸之际,政府首次动用香港法例第五十三章“古物及古迹条例”,以“强硬”的手法将马礼逊楼列作“暂定古迹”,防止该建筑物被拆,其后,又正式把该建筑物立为法定古迹。
事实上,“九七”回归以后,政府对文物保护力度加大,在新界一些村民的同意下,为大夫第、洪圣古庙等老屋作出维修与保护,而村民也可继续使用这些建筑物。保护马礼逊楼的做法已是最“激”的了,因为该教会向政府提出的赔偿方案,数目以亿元计,政府却只能支付保护及维修这些建筑物的费用,毕竟所有支出皆来自纳税人。
保护文物的题目相当复杂,涉及业权、估价、市值及发展回报等金钱的计算,政府部门如古物古迹办事处、屋宇署、地政署、城市规划委员会都要互相配合,以敏锐的触觉保护文物。
去年十月,雷氏后人无偿捐赠“雷生春”大屋,开创本港私人捐赠建筑物的先河。然而香港是一个比较功利讲求效益的社会,政府若只是通过保存文物、尊重历史这些宣传手法,是难以吸引市民的积极性,若把保护文物包装成开发旅游、商业利益的吸引力,机会更大。不过,以往西港城、赤柱旧警署的“改装”效果欠佳,如何平衡商业与保护文物间的关系,又是一个难题。
位于尖沙咀的旧水警总部已在改建之中,且看将来能否成为以商业运作保护文物的典范。(香港大公报记者洪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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