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
 | 网站首页 | 艺术资讯 | 作品欣赏 | 学术理论 | 中国文化 | 艺术教育 | 《中硬》杂志 | 《中硬》商城 | 《中硬》论坛 | 

玩艺悟道·养性修身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硬笔书法网 >> 艺术资讯 >> 收藏资讯 >> 文章正文 今天是:
真假“将军罐”摔出38万索赔           
真假“将军罐”摔出38万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7

  起拍价定为38万元的“将军罐”在拍卖行意外破碎,当事人要求按合同赔偿38万。但拍卖行找专家鉴定,得出结论“将军罐”是假的,委托人表示“将军罐”被掉包了。3月15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拍卖行的过错,原告交付拍卖的物品被损坏,被告辽宁某资产拍卖有限公司赔偿原告38万元!

  昨日,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双方在法庭上围绕三个焦点进行激烈争辩。

  标的物是不是委托原物

  昨日在法庭上,辽宁省某拍卖行房元泰经理讲诉了事情经过。“2005年6月,我们公司筹划年底举行一场大型拍卖会,开始四处征集艺术品。鞍山市于国福送来一件青花瓷瓶,椭圆形瓶身,下方有收口,没有盖及底座,初步认定为将军罐,于国福要求起拍底价是38万元。还没等拍卖,将军罐被保管员碰碎了。当时我就说,我们暂时保存碎片做鉴定,值多少钱就赔多少钱。一审时,于国福提出复原的将军罐不是他委托拍卖的那个将军罐。当初签订拍卖委托协议时,记载了罐的高度、罐口直径,我们拿去的那个完全符合这些特征。”

  于国福说:“一审开庭时,法官让我描述我的将军罐特征,我说最明显的标记是胎底有一块小手指盖儿大小的破损。可结果拍卖行拿到法庭上的将军罐不仅胎底完好无损,而且颜色、花纹和我原来的那个都不一样。已经被掉包了。”

  “将军罐”到底值多少钱

  “将军罐”已经碎了,那么该按多少钱赔偿呢?

  房经理说:“发现于国福的‘将军罐’碎了之后,我就带上碎瓷片到北京找专家鉴定。这份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科技鉴定研究所出具的,X荧光同步能谱仪鉴定报告上写着,与同年代物品对比,该物各项指标不符……根本不是将军罐。所以我不能赔他38万。”

  于国福说:“你们单方面去做的鉴定,我凭什么相信你?我把这个瓷瓶拿来时,要求起拍价50万,但你们专家说这个叫将军罐,起拍价定在38万元。必须按协议书上的这个价钱赔偿。”

  委托协议是否有效

  在于国福手里有一份委托合同,载明“委托拍卖品如有损坏,由拍卖行负责赔偿。”于国福认为:“合同真实有效,就应该履行合同。”但房经理认为:双方只签订了《委托拍卖协议》,还没进行到对拍卖文物进行鉴定的阶段,因此还不是委托拍卖合同关系的完全成立,于国福持有的只是拍卖行出具的收据。”

  在法庭上,法官让拍卖行举证证明目前的这个“将军罐”就是标的物原物,比如当初接收这个“将军罐”时的实物照片等,但拍卖行能提供的只有文字记载的标的物外观、直径等,没有直接证据。

  法官又让于国福提供能证明“将军罐”的来源、购买价格等证据,以证明他委托拍卖的“将军罐”货真价实,或者拿出原标的物照片证实现标的物已经被掉包。于国福认为:“我没有原物照片,我没想过给我的所有艺术品都拍照。”

  此案昨日没有当庭宣判。

文章录入:天下一人    责任编辑:天下一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新蕾美育基地挂牌、山
    “吴静山书画展”将在中
    “小名头”书画市场有涨
    “鸢都鉴宝大行动”将在
    29.8万元限量典藏版钧瓷
    “ 2007·中国名家书画展
    文保单位“老赖”将遭诉
    雨花石“中国印”将送北
    “穿越白令海峡”将申报
    京拍卖多以“拍假”为生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管:湖北省硬笔书法家联谊会 主办:《中国硬笔书法》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硬笔书法》杂志社  鄂ICP备06014917号 Copyright® 2006-2008  专用邮箱:zgybsf@163.com  

    站长兼总编辑:柳长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编辑部主任:陆舍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本站法律顾问:刁品纯 网络总监:何晓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通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邮政168号信箱 邮政编码:432000 联系电话:0712-2859892 0712-2793538 13871880721 广告热线:139808820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