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老房惊现50年前500多元私股 何处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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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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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海珠区南华东路的梁先生,家中藏有一份50年前面值为560.55元的私股领息凭证,现在,他却找不到地方将这份股票兑现。到底,梁先生该向谁领取40年来尚未领取的股息及本金呢?
惊喜:拆房发现50年前股票
梁先生家境比较困难,目前靠在路边摆摊做“走鬼”卖衣服谋生。去年年初,梁先生在一家四代人都住过的老房子拆迁时,无意中从家中橱柜的隔层里发现了一个写着“广东省广州市公私合营联兴铸造厂私股领息凭证”字样的本子。
梁先生记起,祖母在世时曾提过他的祖父梁华曾是上世纪50年代的资本家,家底殷实,经过文革波折,仍留下一份私股投资凭证,可惜当时苦苦寻找一直找不到。只上过几年小学的梁先生找来妻子一看,发现这个本子果真是祖母心中一直挂念的股权凭据。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在这份签订于1956年10月的股息领取凭证中,以黑色小楷写着:本凭证金额为人民币560.55元,核定年息5厘。当时联兴铸造厂厂长夏均的鲜红印章清楚醒目。根据记录,私股所有人梁华从1956年起,每季度向联兴铸造厂收取股息6.30元,直至1966年第三季度。而从1966年开始后的40年间,记录全为空白。
烦恼:千余元股息何处追讨?
记者核算了一下,如按当时的协议,40年能兑现的股息为1001.7元(从1966年第四季度至2006年第二季度),但如果按照当时的人均四、五十块钱一个月的工资水平来说,这笔股息仍相当可观。
梁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曾专门找到了广州市铸锻工业公司。但早在1965年,联兴铸造厂被并入广州市铸造总厂,即现在的广州市铸锻工业公司。股息的证明人、当年联兴铸造厂厂长夏均和经手的财务人员早已作古,一些退休的老工人也表示,不清楚有这样的凭证存在。
“我们该到哪里去讨要股息?”梁先生握着泛黄的凭证,一筹莫展。
律师:梁先生有股票继承权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州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陈启环律师。他认为,该私股领息凭证属于合同关系,其性质相当于股票。尽管联兴铸造厂经过合并、更名,但不影响原有合同关系的成立。而梁先生是原所有人的直系亲属,对该股份有继承权。同时凭证中未注明合同有效年限,因此,该股息凭证依然是有效的。 |
| 文章录入:天下一人 责任编辑:天下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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