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硬笔书法创新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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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7 1: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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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要符合篆法,是草书就要符合草法,绝不能随心所欲,任意生造。这是指书写性的一般要求。然而,几千年的书法实践表明,要创造“新的书写规范”则要有独到的方法。如甲骨文的产生,是先人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中得到启迪,以象形、指事等方法创造了文字,这是“取法自然”法;如小篆的产生,是李斯搜集整理了当时包括秦国在内的七国文字,而通过“统一发布”的方式确立下来的,这是“搜集整理”法。再如创造隶书的程邈,是为了在书写速度上符合时代需要,删繁就简,变长为方,创造了隶书,这是“删繁就简”法。 其次,“书写性”决定了在书写技法上必须具备一定高度,创新必须伴有高超的技法。书法家之所以受人尊敬,是因为他掌握了高超的技法,其书写的作品具有一般人难以达到的高度。如果一个连基本技法都不懂的人就想进行书法创新,是不可思议的。技法包括笔法、墨法、章法等等。进行硬笔书法创新,就必须熟悉工具(笔墨纸)的性能,熟练掌握运笔、结字、章法安排等方面的技巧,并且至少在某个具体技法方面有独到之处,在运用技法表现个性书风方面有过人之处。只有建立在高超技巧上的创新才有份量和厚度。 其三,“书写性”决定了作品的不可复制性,创新最忌“千人一面”。我们用硬笔进行创作,在不同的时间空间下,随着创作者心境(欲求和激情)的变化,笔下流露出来的线条、结字、章法安排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没有这种激情和欲求,只能是一种工匠性、事务性劳动。大家知道,在复制和印刷技术没有发明以前,文字都是通过书刻的形式呈现的,然而大量的文字书写并没有产生有价值的书法作品,就是因为它“千人一面”,只能是一种技术性劳动。今天进行硬笔书法创新,就要注意整体书风上不要搞成是历代碑帖的“简单嫁接”或“纯正翻版”,局部书写上不要搞成“千人一面”。 其四、“书写性”决定了“我”在书写中的地位,创新必须突现个性修养。任何作品都是由一个书写者完成的。不同的作者下笔都会流露出不同的“自我”。因而书法作品实际上是“我”的精神气格、学识修养的再现。傅山说:“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我们要想在硬笔书法创新上有所建树,必须加强自己的学识修养和气格锤炼。与书法相关联的诗词、音乐、哲学、美学、历史等等,都要下功夫学习钻研;对书法审美格调产生重大影响的眼界、心胸、气度、人格、情操等等都要在生活中锤炼。有了学识修养和精神气格,创新才会有历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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